校发〔2014〕35号
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公文格式,依据教育部、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实际,学校研究制定了《北京外国语大学公文处理办法》、《北京外国语大学公文格式标准》,现予以印发,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附件:
1.《北京外国语大学公文处理办法》
2.《北京外国语大学公文格式标准》
3.《北京外国语大学公文格式标准》参考版式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
2014年9月30日